关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171300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月25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124执保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沈阳红运陶瓷有限公司厂区的机器、设备,查封财产具体如下:1、7台球釉机;2、10个釉缸;3、2个厂区铁质栅栏门;4、2台压榨机;5、2套规格为600*600的钢制压砖模具;6、20片规格为600*600的模芯;7、2吨瓷砖外包装纸箱;8、铁质楼梯1处,价值0.3万元;9、1台吸盘机;10、1套窑炉车间控制室设备(包括5台风机变频器、45个温度变频器、25套传动变频器);11、1套窑炉车间内设备(包括1套环能风机及排风管道、120套天然气气枪、30台传动电机)。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7年1月2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