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天龙红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31日收到的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25执8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天龙红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设备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7)00239号的木工设备等机器设备一宗以及(博工商)抵登字(2017)00040号圆盘据、烘干设备4台、钢结构车间1572吨。

二、查封期限两年(2022年7月21日--2024年7月20日)。

查封由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注:编号为(博工商)抵登字(2017)00239号、博工商)抵登字(2017)00040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