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81043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9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122民初43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金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莒县长岭镇白土沟社区白土沟村225省道莒东高速路口对过院内的固定资产3500万元(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7月6日起至2026年7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