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东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508225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102民初225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江苏东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登记编号为17915059003025479299予以查封(保全价值500万元)。

二、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6日,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办理转移、变卖、抵押登记等。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