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500931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5日收到的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903民初31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污水收费权。

二、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中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

三、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冻结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对沧州临港圣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四、冻结期限三年:自2023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止。

查封由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