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化市筑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11525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3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2执恢259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遵化市筑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止,查封期间被查封的财产由被执行人遵化市筑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未经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不得转让、抵押、赠与、毁损、过户等处分行为。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