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0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执7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菏泽巨鑫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登记编号为∶(曹县工商)抵登字[2018]00038 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8]00035号、曹市监抵登字(2016)0602号、曹市监抵登字(2016)0422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146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129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126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099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006号。

二、查封期限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4年3月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登记编号为(曹县工商)抵登字[2018]00038 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8]00035号、曹市监抵登字(2016)0602号、曹市监抵登字(2016)0422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146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129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126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099号、(曹县工商)抵登字[2015]00006号均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