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君实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105030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1日收到的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04执30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2022)辽0804执保477号案件查封的营口君实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华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MA0XU1E10Y)(合同号码:ZHYYB2020LD002号)持有的辽宁通航明玛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UQMQ010)债权31291.2万元;持有的沈阳保华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34071064XB)债权13214.6万元;持有的辽宁瑞寿义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UQFYB38)债权7345.8万元;持有的沈阳昌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583888477H)债权6566.7万元债权,共计4笔债权。
二、查封的期限为贰年:(从2026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
查封由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