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恒星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01300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3日收到的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新42执恢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塔城市恒星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二工镇园艺村该公司厂区内的机械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过户、转让、担保等手续。
查封由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