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亭县钰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281503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3日收到的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津0118执保3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乐亭县钰联实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清单2份)。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

查封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2份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