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霸州市鼎盛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101106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5日收到的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1081执恢6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霸州市鼎盛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2日。

查封由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