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市富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611087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9日收到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黑1002执8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牡丹江市富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履行给付义务价值的机器设备(以现场视频、照片为准)。

二、期限自2023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