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宝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80600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8日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1执恢17号之二附2”《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01执2339号之二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乐山市金口河区宝水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51112020007762】(详见清单)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5111202000776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