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龙汇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90910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9日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川01执1094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九龙汇泉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甘工商九字抵2013第003-1(3)号】;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甘工商九字抵2013第003-1(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