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甸新有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20706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624执6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宽甸新有矿业有限公司存放于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牛皮闸村宽甸新有矿业有限公司矿物堆场、公司院内理石矿内生产的大理石(数量以实际勘测为准)。
二、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宽甸新有矿业有限公司存放于宽甸满族自治县永甸镇牛皮闸村宽甸新有矿业有限公司院内挖掘机1台、装载机2台、开山锯2台、绳锯机2台。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起止期限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8年3月16日。
查封由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