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郓城江南化纤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81315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725执保15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山东郓城江南化纤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液压打包机1套、液凝一体式燃气锅炉1套、前后纺生产线(以下为生产线的设备)1条、牵引涨力机1台、烘燥机(烘箱)1台、卷曲机/切断机1台、叠丝机1台、牵伸机1台、导丝机1台、集来架1台、真空清洗炉4台、往复机1套、无油立式真空泵4台、转鼓14台、卷绕机1台、纺丝机3台、预热炉2台]。机器设备予以查封;查封详情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2026年7月6日至2028年7月5日。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