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强泛珠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60706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2日收到的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陕0726执6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宁强泛珠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宁强县大安镇龙泉村宁强泛珠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水生产设备4000bPH(5L)水线23套、300桶/小时桶装线10套、50吨/小时超滤水处理28套等共计61套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查封由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