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豫德粉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40301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日收到的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豫14执12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商丘市豫德粉业有限公司名下商丘市豫德粉业有限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等具体信息详见夏工商财押字【2018】第02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以上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

查封由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夏工商财押字【2018】第024号动产抵押登记书

注:编号为夏工商财押字【2018】第02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