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阿县鲁嘉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40301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524执恢1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阿县鲁嘉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FA506型号纺纱机49台,FA320-G40型号高速并条机6台,梳棉机20台,自动络筒机4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6年4月27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