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银嘉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80905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7日收到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赣01执5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浙江银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动产清单详见附件一。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为二年(自2025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清单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