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甸地天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10510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9日收到的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0624执10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宽甸地天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硅石粒子(大小3处),具体数量以实际检测为准,设备粉碎机一台、铲车一台、旧解放车辆一台、变压器一台、油罐一个,另有废旧空压机一台,铅锌矿石若干(大小1处),具体数量以实际检测为准,以上查封设备均由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看管。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