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宏皇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20500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30日收到的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晋0121执保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西宏皇面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用于抵押贷款的137项机器设备(详见附表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8年7月14日止。
三、在查封期限内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