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8日收到的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725执保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张某某(居民身份证号:37**************25)名下机械设备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型号HZS180C8)2条、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型号HZS120C6)2条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2022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8日。
查封由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