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金海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407421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12日收到的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281民初42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瓦房店金海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285台[具体明细以《动产担保登记证明》《抵押财产清单》为准,均存放于瓦房店市南环路二段6号瓦房店金海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抵押登记证号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证号:15251073001824488036)、《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证号:15251073001825023136)]。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
查封由瓦房店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