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新恒丰瓷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441109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27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124执9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续查封被执行人沈阳新恒丰瓷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球磨机等设备(详见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1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