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20700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0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津03执恢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抚顺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共计316项。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及配套设施信息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