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60720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8日收到的沂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323执20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沂源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淄博天恒纳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全部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起2024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查封期间未经沂源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沂源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