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620501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28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津02执恢1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证明编号为50000209808900000124项下的全部抵押设备(详见抵押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5年8月28日至2027年8月27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设备清单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