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90600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7日收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桂01执恢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西越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械设备74台(套系),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3月2日至2025年3月1日。

查封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