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润区金航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2510196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6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2执恢19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唐山市丰润区金航钢铁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三座、生产线设备及附属设施予以查封(生产线一条)。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