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3305394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9日收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京0102执39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0692630512F)名下所有的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剔除破碎线设备资产抵押清单(数量:77,后附清单)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7年7月13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变更、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