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7日收到的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川18执恢7号之五十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四川省川眉芒硝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大洪山厂区的机器设备的查封(型号:10627背压式汽轮机两台、锅炉控制台一套、除尘设备一套、蒸发罐系统一套)。
该解除查封由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