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绿能融创燃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月13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18)豫71执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绿能融创燃气有限公司设备(详见附件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件清单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