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华夏泰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460500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3月17日收到的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2执恢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连华夏泰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普兰店市太平工业园生产车间的50台设备(详见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3月9日至2028年3月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