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铁康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70107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7日收到的康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康执字第7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康平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辽宁铁康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生产设备一套(皮带机、输送机及附属设备)。
二、期限二年(从2024年8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27日止)。
三、查封期间由被执行人自行保管使用,不得转移处理。
查封由康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