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章丘明希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402005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月4日收到的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齐执字第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担保人章丘明希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详见设备清单),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过户、出租、买卖等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