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500292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203执92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使用的登记证明编号32355918004152861636项下的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自2025年12月22日起至2027年12月21日止两年。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转让、抵押、赠与等变更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