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易门县浦贝矿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307062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8日收到的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云04执620号之二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云南省易门县浦贝矿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浦贝乡罗台旧赵普新沟3000T/D白钨选矿车间的机器设备抵押物【详见:《机器设备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5年2月14日】。

注:有义务协助的单位或个人,未接到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书面通知,无权改变上述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查封由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查封清单》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