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国泰盐湖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61200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9日收到的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青02执恢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青海国泰盐湖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止)。

查封由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