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东河热电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25日收到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2011)成铁中执字第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广元东河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已办理抵押)。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1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
查封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