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90571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2日收到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102民初171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丰远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八套设备(详见附后抵押设备明细表、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止。

查封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设备明细表、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物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