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明阳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3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1126执保14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夹江县明阳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夹江县中兴镇周庵村2社厂区内的窑炉生产线,查封限额为300000元。
二、查封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6月15日到2023年6月15日。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