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713107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4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浙01执10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为30663325003919738697)。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4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及抵押财产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