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联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910644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721民初44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联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自有的钢结构厂房及机器设备(详见查封动产清单),不准办理上述动产产权变动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24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动产清单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