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源通钛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906250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7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402执250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攀枝花源通钛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并存放于该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二、期限为二年(从2025年11月4日起至2027年11月3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