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伽师县久泰和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90101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1执恢135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伽师县久泰和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2959591314XE)提供的抵押物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9组(合同编号为:371020130110000139号借款合同的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10月21日起至2027年10月20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对上述财产办理一切买卖、抵押、过户等异动手续。
原查封案号:(2023)鲁01执恢111号之四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