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悍马制衣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01218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1执18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广东悍马制衣有限公司名下,编号TDZL2020-01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物(3277台制衣专用设备)(详见附件:租赁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7年9月24日。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租赁物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