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新腾达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3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1126执保10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四川新腾达陶瓷有限公司存放在四川宏发陶瓷有限公司内发动机号为B7617000507的二手装载机一台、二手鄂破46机一台(价值69000元)。

二、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从2022年4月20日到2024年4月20日。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