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夹江县仲辉书画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5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川1126执恢17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夹江县仲辉书画纸业有限公司在夹江县马村镇方沟村2社厂房内的八尺、六尺、四尺、三尺书画纸,以及烘干筒设备4套、减速器设备6套,以450024.3元为限。

二、期限为三年。从2022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