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240802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1102执恢21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乐山市沙湾区沫鑫建材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编号为川乐沙工商抵字2015第7号的787843.03立方米砂石。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川乐沙工商抵字2015第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7月